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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輔仁大學學生輔導中心109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 二次招募公告
2020-02-27

天主教輔仁大學學生輔導中心109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 二次招募公告
一、 申請資格及名額: (一)資格:心理、輔導與諮商等相關(碩、博士班)在學研究生,須修習過諮商輔導相關 課程,並曾在相關機構接受過諮商基本技巧訓練者。 (二)名額:2名(請註明參加A、B班甄選,可複選) A班:09:00-18:00 B班:12:00-20:00,週三固定14:00-22:00 若B班無人甄選則由四位實習心理師,輪流值每週三14:00-22:00班。
二、 實習期間: 民國109年7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配合本中心上班時間,每週實習32小時(含駐地督 導)。
三、 實習內容: (一)個別諮商(包括初談)及團體諮商。 (二)心理衛生教育推廣活動(大型講座、午餐約會、班級輔導、主題輔導週等活動設計 執行)。 (三)心理衡鑑與測驗實施及解釋。 (四)協助信件諮詢回復。 (五)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高關懷學生電話訪談、支援輔導知能)。 (六)接受中心安排的督導及訓練: 1.學生輔導中心提供駐地督導(專業及團體督導各一小時/每週)。 2.參與職前訓練【預計於109年6月29-30日(一~二)實施兩天。】 3.參與本中心每學年不定期舉辦之諮商專業知能訓練。
四、相關權利與義務 (一)實習生得參與中心主辦之諮商工作會議、個案研討會及相關專業研習活動。 (二)實習生應按時完成中心相關紀錄如初談紀錄、諮商紀錄、施測報告、結案報告等, 為維護個案權益,在本中心接案之錄音、錄影帶與書面資料,一律不得攜出,惟若 因接受課程指導老師督導之需,則需事先徵得本中心書面同意。 (三)實習生應熟悉其所屬學校之相關實習規定並事先與中心協調相關配合事宜。 (四)應遵守機構倫理、諮商專業倫理,若違反倫理,本中心有權調整、終止實習內容。 (五)實習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以不影響中心運作為前提考量。 (六)實習完成後,合格者,中心將授予實習證明書。
五、申請資料:繳交下列資料,每項目以不超過兩頁為原則 (一)履歷表(需含照片)。 (二)成績單(含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 (三)自傳。 (四)大學與研究所期間之課程實習心得。 (五)駐地實習之實習計畫書。 (六)主題輔導週計畫書乙份:請自訂貼近學生需求之主題計畫書(如附件),格式內容包含: 壹、活動名稱及目的: 一、活動名稱: 二、活動目的: 貳、活動日期及起訖時間: 參、地點(交通安排): 肆、執行進度/甘特圖(Gantt chart)(籌備會/工作會/行前會/檢討會/方法及步驟): 伍、活動內容: 陸、經費預算(申請支用/補助金額及總預算金額): 柒、預期效益。 六、審核流程: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1. 請於民國109年3月2日(一)中午12:00前至 https://forms.gle/x3Uo7tUREZhB6seD6填寫資料,並將相關資料上傳。(不需郵寄紙 本)。 2. 通過資料審查者,將於民國109年3月4日(三)以電話/email通知面試,請務必詳填電話 與e-mail並留意之。 第二階段(面試): 109年3月5日(四)進行第二階段口試。將於109年3月12日(四)前寄發錄取通知。 備註: ★每週四下午3:00為中心會議時間,週三下午1:30~3:30為心理衛生推廣活動,上述2項所 列時段為中心規定必須到班時間。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02)2905-3003或 scc@gapp.fju.edu.tw 彭雪莉老師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8:1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