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會申請說明
若會員因轉往其他縣市執業,亦或停業、歇業、或是其他因素而需申請退會者,請依照本會相關規定,備妥以下相關文件,以郵寄或臨櫃方式辦理。
1. 退會申請表
2. 會員證書正本(若不慎遺失,請至「表單下載區」下載會員證書遺失切結書)
3. 補繳常年會費(無積欠者免)
*郵寄地址:
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62號10 樓1012室 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收。
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公會總幹事0978-077-935
*常年會費退費標準
會員當年度之常年會費若已繳納,則退費標準依照退會月份占年度比例計算。
退費標準明細詳如下表,例如7月1日退會,則可退還常年會費1500元,本會待收到退會申請書後,審核退會手續完成,將退還費用。
月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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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3300 | 3000 | 2700 | 2400 | 2100 | 1800 | 1500 | 1200 | 900 | 600 | 300 | 0 |
請注意,會員在退會手續辦理完成後,公會秘書處方可出具退會證明;若有積欠會費者,請儘速繳納,以免延遲手續完成時間。退會申請受理後,則將不再具有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會籍,並不享有會員權益。
*匯款帳號:0001682-0733925,戶名:社團法人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劃撥帳號:50016151,戶名:社團法人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
(煩請繳交會費後,將您的戶名、匯款日期與帳號後五碼以email方式傳至公會電子信箱counorg@gmail.com,以確認繳款事宜)
*退會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