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學輔中心】招募專任心理師公告(隨到隨審)
2025-03-18
1、 徵聘職務:專任心理師1名。
2、 應徵條件
(1) 具碩士學歷,畢業於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相關科系。(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2) 具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證照。
(3) 具中華民國國籍。
(4) 具有大專院校輔導實務經驗者尤佳。
(5) 具英語諮商能力者優先錄取。
3、 工作內容
(1) 提供學生個別諮商、團體諮商、新生身心調查測驗、心理衛生宣導及活動辦理、危機事件處理及特殊個案處遇。
(2) 辦理學生轉銜輔導業務。
(3) 辦理教育部補助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力計畫。
(4) 辦理愛之傳年度活動規劃執行。
(5) 協助辦理生命教育相關活動。
(6) 校內心理衛生三級預防推廣。
(7)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4、 上班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臺北醫學大學信義校區
5、 薪資標準
月薪49,000~51,000元(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6、 應徵方式
請將下列資料掃描或電子檔備妥,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學輔中心信箱:tmuscc@tmu.edu.tw,
通過審核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隨到隨審)
應繳交資料包含: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心理師證書、其他相關能力證明(例:英語能力、諮商輔導、電腦文書相關)
(2) 履歷表(含相關工作證明,請敘明服務期間曾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及自傳(可包含輔導專長及心得),附近照乙張。
(3) 男性役畢或免役證明。
(4)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7、 聯絡人
學生輔導中心(02)2736-1661轉2230梁文鴻心理師。email:wh_liang@tmu.edu.tw
8、 其他說明
應徵者於本校聘僱前,不得有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之紀錄。
應徵者應依據本校要求揭露是否有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事件之加害人,並同意本校得進行相關之查證。如經查閱屬實,本校得立即終止聘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