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 ||||
機構名稱: | 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 | 職缺部門: | 新北市三重區職業重建服務中心 | |
職缺類別: | 1.就業服務員(全職人員) 2.職業輔導評量員 (全職優先;兼職亦可)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 | |
聯絡資料 | ||||
連絡人: | 林欣怡組長 | 連絡電話: | (02)2975-3565 分機106 | |
電子信箱: | yucheng.wugu@msa.hinet.net | 傳真: | (02)2974-2455 | |
連絡地址 | 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150號4樓 | |||
職缺說明 | ||||
職稱 | 需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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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員(全職人員) 1人 |
1.工作內容:開發職業就業資源,並協助身心障礙求職者媒合適切的就業機會。提供初進入職場之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 2.工作待遇:33,500元以上,面議(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規定)。 3.員工福利:具勞健保、勞退等,以及員工團體保險。 4.資格限制: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 師證書。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 (3)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者或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4)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5)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5.預計上班日:110年7月中旬。 6.其他 (1)有意願接受培訓成為職業輔導評量員者為佳。 (2)請將自傳、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無則免付)之資料備齊郵寄或E-mail至本中心。 (3)「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可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80029 |
職業輔導評量員(全職人員)1人 | 1.工作內容:透過深入的評量,協助身心障礙者釐清現況與需求,協助掌握合宜就業發展方向。 2.工作待遇:36,000元(含)以上(依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規定)。 3.員工福利:具勞健保、勞退、年終等。 4.資格限制 (1)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 或 (2)完成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160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A.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 師證書。 B.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C.非屬前目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且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5.預計上班日:即日起。(可面議) 6.其他 (1)請將自傳、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證照(無則免付)之資料備齊郵寄或E-mail至本中心。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應屆畢業生,或符合資格限制(2)A、B條件但尚未修習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160小時專業訓練者,亦可先投遞履歷接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