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福部公告】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
2021-02-23
臺灣諮商心理學會接獲衛福部來函公告,轉知各位會員週知。
隨信併附公告網址:
https://www.mohw.gov.tw/cp-18-58171-1.html
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0-02-19
- 更新時間:110-02-19
依據: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八條第四項、第十九條第四項及第六十一條第二項。
三、「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部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公告訊息」網頁。
四、考量目前相關人員訓練及繼續教育內涵未合於現行長照政策,應有調整之必要,故為掌握時效,有訂較短時間之必要性,爰對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9樓
(三)電話:(02)85906666分機6289
(四)傳真:(02)85906090
(五)電子郵件:nhfishchang@mohw.gov.tw